郑州将设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热文

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郑州建设,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协作,加速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这是记者今日从市卫健委获得的信息。


【资料图】

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可“倾斜”

《方案》明确,通过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工作,郑州市要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形成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全面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

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优质人才是基础。按照计划,全市要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等工作。郑州市要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高端人才的政策。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有倾斜政策。建立中医师承培养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

“真金白银”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

《方案》提出,郑州市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加大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本区域中医药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市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郑州市将完善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技术评估体系,定期调整优化中医药服务项目及价格服务。组织制定适宜的中医药诊疗支付方式,推动市级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优惠价格。定期调研,听取基层中医医疗机构需求,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有关费用和价格等问题,向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

支持基层开展自种、自采、自用中药材

中医药产业的发展,需要全产业链条综合提升。全市将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在市内开设中医药职业教育课程,为全市乡村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中医药人员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支持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支持基层开展自种、自采、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选择与当地条件相适应的中药材进行生态化规范化种植。发展药材深加工等产业,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

《方案》明确,郑州市将把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科室。

全市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市、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各区县(市)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药诊疗人次比例要达60%以上

为提升全市中医药服务质量,《方案》要求,全市要强化中医药服务,市级中医医院规范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中医药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才的比例达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

鼓励市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联体,助力分级诊疗。市级中医医院专家服务培训和指导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鼓励有条件并符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中医诊所,组成团队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

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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